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其他特殊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除特殊要求外,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12978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16838 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23757 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
3 分类
3.1 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按工作方式可分为:
a) 单点式报警器;
b) 互联式报警器。
3.2 按典型应用温度可分为:
a) 常温型报警器,用字母 A 表示;
b) 高温型报警器,用字母 B表示。
3.3 按温度响应性能可分为:
a) 定温型报警器,用字母S表示。具有定温响应特性的常温或高温型报警器以 A 或 B后附加字母S表示,即 AS或 BS型;
注1:即使在较高升温速率条件下,AS和 BS型报警器在达到动作温度下限值前也不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b) 差定温型报警器,用字母 R表示。具有差定温响应特性的常温或高温型报警器以 A 或B后附加字母R表示,即AR或 BR型。
注2:在较高升温速率条件下,AR或 BR型报警器即使从典型应用温度以下开始升温也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