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火灾模拟试验的分类、试验条件、仪器设备、试验方法和试验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内进行的工频50Hz、交流380V 及以下、直流110V 及以下电气火灾的模拟试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模拟试验 simulationexperiment
通过模拟起火时的环境条件、被怀疑的引火源及其附近可燃物状况而进行试验,验证被怀疑的引火源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2.2
局部过热 localoverheat
由于接触不良或过负荷引起线路中接触部位产生局部高温的现象。
3 试验分类
根据电气火灾成因不同,电气火灾模拟试验可分为五类:
———短路引燃试验;
———过载引燃试验;
———局部过热引燃试验;
———火花放电引燃试验;
———设备烤燃试验。
4 试验
4.1 试验设备
模拟试验装置主要由大空间实体火灾试验室、试验箱(含空调系统)、监控台(监控系统)、电源(交流电源和直流电源)系统和负载部分组成,参见附录 A。
4.2 试验次数
试验次数不少于5次,特殊情况下由委托单位同试验单位协商确定。
4.3 试验样品
4.3.1 进行现场模拟试验时,优先采用与被怀疑对象相同型号的、同一厂家生产、同期安装使用的、取自火灾现场中未被破坏的物品。
4.3.2 若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试样至少应是与被怀疑对象相同型号、规格、同一厂家生产的物品。
4.3.3 当产品厂家无法查清时,则试样至少应是与被怀疑对象相同型号、规格的物品。
4.3.4 对电线电缆试样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后,两芯电线及两芯以上电缆按每根长度1.0m,取5根;单芯电线电缆按每根1.0m,取10根。
4.3.5 对小型电气设备或大中型电气设备的零部件试样,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后准备5件。
4.3.6 对大中型电气设备,数量由委托单位与试验单位协商确定。